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模: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4×1055MW机组硫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所涉及的包含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指导、系统调试、试运行及培训工作等。
2.3 交货
2.4 交货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供电子版图纸,2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提交施工蓝图。
2.5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成套设备或系统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