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气采购包(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电气采购包包括:电气系统及应急不间断电源2部分构成。其中电气系统主要对试验装置主要工艺系统进行配电,配电对象包括仪控系统、电加热装置、泵、电磁阀、水回路系统、组件清洗装置等;应急不间断电源采用双可靠电源方式,如果其中一台UPS电源出现故障将自动切换到另一台UPS电源供电。
2.5 交货地点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夹江基地二所18号工作区
2.6 交货期
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出厂验收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与本次招标物项类似的低压配电柜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采购物项“电气系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急不间断电源”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应急不间断电源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