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会理小箐村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1-1-111-01 )
1. 招标条件
华能会理小箐村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测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起于小箐村风电场220kV 升压站,以1回 220kV线路接入至黎海升压站,线路 长度约 36km,导线截面为 500mm2。
会理黎海升压站间隔扩建工程。
配套的通信工程。
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测、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负责工程合法合规建设、投产各项支持性文件的编制、报批工作,组织各项技术文件评审工作,规定时限内确保取得核准文件等。
工程合法合规建设、投产各项支持性文件包含:选址和用地预审、社稳、水保、环评、地灾、压矿、军事、文物、节能评估、安全预评价、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植被恢复方案、草原生态影响评价、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等专题,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投标人近 5 年至少有5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设计业绩。
3.2.2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 3 年至少具有3个220kV以上电压等级送出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
3.2.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