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环境实验室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环境实验室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环境实验室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4 招标范围
此采购包主要采购环境实验室各工艺房间内的仪器及配套设备,主要包括放射性测量仪器及设备、通用分析仪器及设备、实验室配套设备、气体设备、通信设备以及仪控设备。
2.5交货地点
2.6交货期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或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