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279-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本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1项目 2.1.2项目规模和性质: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 2.1.3项目 2.1.4项目 2.1.5项目范围与内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 2.1.6本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的项目范围及内容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及办理结算; 2.1.9 检修维护期限暂定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2.2 招标范围 2.2.1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四台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部分。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在近5年,须具有一个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附属系统检修维护业绩或者主机维护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签字页的扫描件等); 3.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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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