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变电站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监理
2.3 招标项目概括
新建两条花海330kV变至107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新建一条花海330kV变至108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迁改一条106变矿联I/II回110kV线路至107变电站,迁改七条803变35kV出线线路至107变电站,迁改三条106变35kV出线线路至108变电站。生产设施保障建设项目部分第二阶段计划建设内容:
(1)花海330kV变-107变电站一回110kV线路(14km);
(2)106变矿联I/II回110kV线路迁改(1.5km);
(3)803电厂七回35kV线路迁改(7.75km,含824、825、811、813、814、876、877线路)。
退役治理专项工程第二阶段计划建设内容:
(1)330kV花海变-108变电站一回110kV线路(17.8km);
(2)330kV花海变-107变电站一回110kV线路(14km );
(3)106变电站三回35kV线路迁改(含211、213、214线路);
2.4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如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含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如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资金、技术、采购、组织及管理能力,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1 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送电工程)监理经验,提供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5.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执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送电工程)监理业务(提供证明资料并盖章);其他监理人员提供与监理工作(电力专业)相关的证书。
6.信誉要求:
a)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b)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d)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