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核电方家山及秦二厂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人拟将秦山核电方家山及秦二厂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秦山核电方家山、秦二厂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改造,改造内容如下:施工图纸中模块化机柜、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动环监测系统、接地系统等。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65天。
2.7 质量标准
详见《秦山核电方家山及秦二厂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2. 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若非设备原始生产厂家,所提供的UPS、模块化机柜、精密空调须具有原厂代理或原厂针对本项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