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液态流出物监测与排放优化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液态流出物监测与排放优化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液态流出物监测与排放优化研究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承担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液态流出物监测与排放优化研究工作。
2.4 招标范围
提供液态流出物排放优化研究、 3H 和14C去除可行性研究、液态流出物监测技术优化研究、建立液态流出物监测方法体系和排放量统计新方法和液态流出物短期辐射环境影响评估(膜装置处理前后)等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技术规格书》约定为准。
2.5项目实施地点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1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b)投标人具有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资质、CNAS检测实验室认可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