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控制系统工程 食堂外包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招标两家餐饮承包方,提供早、午、晚餐和桌餐,根据需要提供加班餐(含节假日)。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两家餐饮承包方,提供早、午、晚餐和桌餐,根据需要提供加班餐(含节假日);
工作日供餐模式为提供各种菜品供员工自由选择;协助招标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两家中标方各承担一半取证费用。
厂区潜在就餐人数在850-1000人左右,预估早餐就餐人数400-500人左右,午餐600-700人左右。供餐时间:早餐时间7:30-9:00,午餐时间11:30-13:00,以每月员工实际刷卡金额与两家供方分别进行结算。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3年。第二年始根据合同执行情况(依据技术规格书附录A:食堂考核细则)、膳食委员会满意度评价,确定是否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如年度考核在60分以上且满意度(长阳常驻员工持卡人数的60%作为基数)调查超过半数,方可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②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请附承诺书。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提供从公司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基本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厨师长应持有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厨师高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⑤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被列入“限制消费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