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 福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福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福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四0四 福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
2.4 招标范围
(1)福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和维护,故障处理和应急抢修工作;
(2)污水水质检测分析(含污水处理厂水质第三方检测,具体送检单位由甲、乙方共同确定);
(3)污水处理所用原材料;
(4)污水处理厂范围内水、暖、电、仪器、仪表及运维范围内的仪器仪表的检定、校准、送检、维保;
(5)负责设备设施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的编制、修订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实施地点
2.6服务期限
自2022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4.人员要求:(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1)管理人员要求: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业务外包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证明资料)。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