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1-4号机组MX大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头位置改造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1-4号机组MX大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头位置改造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1-4号机组MX大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头位置改造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完成1-4 号机组MX 大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头位置改造变更的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细化设计、施工、调试方案编制和验证,以及改造所需的配合工作(如脚手架搭拆)等。
2.5建设/项目地点
2.6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3月30日,各机组的施工节点要求以技术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新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的同行电厂设备安装、技术改造、调试、维修管理经验(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简历及证明文件);
2)安全管理人员2名,均具有安全员证(C证),均具备3年以上的同行电厂设备安装、技术改造、调试、维修工作经验(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简历及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