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主泵电机空冷器国产化替代研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主泵电机空冷器国产化替代研究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主泵电机空冷器国产化替代研究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负责主泵电机空-水冷却器设计、制造、验证等工作,该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属海南核电及此项目供应商双方所有(相关专利由海南核电负责申请,后续由此专利产生的相关权益海南核电占比80%,乙方占比20%)。
2.5项目实施地点
2.6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内完所有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质量保证大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涵盖拟采购项目,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建立满足HAF003及相关导则要求的质量保证大纲。
3)应具备核级热交换器(管壳式热交换器)设备设计及制造资质或其它可替代此资质的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应具有核电厂核3级及以上设备设计或制造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目前未列入当地工商部门经营异常目录(投标截止日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信用中国”公示系统核实)。不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黑名单或者暂停资质供应商中。
(5)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本项目设计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从事机械类设备或部件设计的工作经历。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同类产品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批量退货/严重影响施工的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进行说明。
4)最近三年承包项目中发生2起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应当否决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进行说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