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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托育机构建设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522401-I65-D01-9595
项目概况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托育机构建设(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 交易系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93ZC2022A091 项目 预算金额:2058246.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058246.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基础改造装修、家具、三维情景互动教室+音乐教室+感统训练室+早教室等”以及与本项目设备相关的配送、搬运、货物安装、调试、维护、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详见附件5: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等相关后续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非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 2.4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 外,其余行业 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 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时间:2022年02月25日09点00分至2022年03月03日17点00分,(24小时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 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时间:2022年 03月17日10点00分 并于当日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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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