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正安页岩气勘查区块安场向斜南部开发井录井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37-226002030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度正安页岩气勘查区块安场向斜南部开发井录井服务,已批准开展招标活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施工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
2.2项目概况
正安页岩气勘查区块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为进一步推进安场向斜页岩气勘探开发进程,动用安场向斜五峰-龙马溪组页岩气资源,新建产能,评价安场向斜核部带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气单井产能。
拟在安场向斜南部部署23口开发井分四个标段进行录井工程及地质导向服务,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安页2-5HF井、安页2-6HF井、安页8HF井、安页8-3HF井、安页8-4HF井、安页8-5HF井;
二标段:安页4-5HF井、安页4-6HF井、安页4-7HF井、安页6-5HF井、安页6-6HF井、安页6-7HF井;
三标段:安页3-3HF井、安页3-4HF井、安页3-5HF井、安页3-6HF井、安页3-7HF井;
四标段:安页7-1HF井、安页7-5HF井、安页9-1HF井、安页9-2HF井、安页9-3HF井、安页9-4HF井。
设计完钻井深见下表:
井号 | 设计井深(m) | 水平段长(m) |
安页2-5HF | 4158.49 | 1898.9 |
安页2-6HF | 3848.67 | 1745.5 |
安页8HF | 4252 | 1500 |
安页8-3HF | 4200 | 1400 |
安页8-4HF | 4300 | 1500 |
安页8-5HF | 4500 | 1500 |
安页4-5HF | 5127.60 | 1704.55 |
安页4-6HF | 5538.61 | 2187.26 |
安页4-7HF | 5200 | 1700 |
安页6-5HF | 4124.16 | 1144.2 |
安页6-6HF | 4305.54 | 1463.18 |
安页6-7HF | 4300 | 1400 |
安页3-3HF | 4553.42 | 1908.39 |
安页3-4HF | 3933.25 | 1356.9 |
安页3-5HF | 4518.70 | 1908.93 |
安页3-6HF | 5138.52 | 1923.78 |
安页3-7HF | 5100 | 1800 |
安页7-1HF | 3541.89 | 1508.86 |
安页7-5HF | 3674.34 | 1523.94 |
安页9-1HF | 4400 | 1800 |
安页9-2HF | 4600 | 1800 |
安页9-3HF | 4500 | 1700 |
安页9-4HF | 4000 | 1500 |
2.3 计划工期
2.3.1在甲方下达《入场服务进场通知书》后,组织人员、设备、仪器及工具到达井场,编制录井施工设计、实施录井服务,并按照要求,取全取准各项资料,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录井服务。地质导向工程按照钻井设计同步开展导向前期工作,按要求提前派遣地质导向团队与甲方对接。
2.3.2计划工期:单井录井周期平均50天。
2.3.3现场服务完成后,及时整理原始资料,编写完井地质总结报告,经验收通过后,按合同要求及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 资料移交指导手册提交相关资料。
2.4 招标范围
录井技术服务(含地质录井、综合录井、元素录井、地化录井等服务项目),随钻地质导向技术服务;建立实钻地质剖面,录取目的层段岩性、岩相、油气显示情况及变化规律,获取目的层段页岩气评价各项地质参数并提交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3.2 具有录井技术服务相应资质;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承诺函为评审依据(如果投标人承诺不属实的,招标人及专家有权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无重大诉讼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记录——以投标人承诺函为评审依据(如果投标人承诺不属实的,招标人及专家有权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以投标人承诺函为评审依据(如果投标人承诺不属实的,招标人及专家有权否决其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承诺函为评审依据(如果投标人承诺不属实的,招标人及专家有权否决其投标);
3.7拟用于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招标人重点关注(非资格条件否决项):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地质条件及施工技术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10个;拟用于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录井、地质导向工作经验,3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5个,主要技术人员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所有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服务于该项目的地质团队成员数量不低于8人,西南地区页岩气水平井地质导向服务业绩不少于20口井,地质导向团队成员当中必须配备地震解释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