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 2022年度员工餐厅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2022年度员工餐厅业务外包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2022年度员工餐厅业务外包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1)厂区员工餐厅:福利区员工餐厅、生产区员工餐厅(含扩建餐厅)、第一 员工餐厅、上游员工餐厅、金塔核技术产业园员工餐厅。
(2)嘉峪关员工餐厅:南市区员工餐厅、金橘园员工东门员工餐厅、青年公寓B座员工餐厅。
2.4 招标范围
(1)提供就餐和供餐服务,并按照规定的开餐时间,保证员工早、中、晚就餐需求。
(2)负责按公司需求配备服务人员;优化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制。
(3)负责对各员工餐厅食品原材料入库、出库和储存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材料质量保证体系。
(4)负责对各员工餐厅食品原材料卫生、现场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卫生、菜品加工卫生、餐具清洗卫生等卫生管理。
(5)负责对各员工餐厅菜品多样化、食品安全性、供餐质量进行管理。
(6)负责对各员工餐厅现场安全、保密、质量、设备等业务管理工作。
(7)负责对各员工餐厅的员工满意度进行调查、改进提升管理。
(8)负责迎接招标人上级部门或者政府部门的迎检工作,并负责整改工作。
(9)负责对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工作。
其中,餐厅水、电、热动力运行费用、设备设施更新、使用和折旧费用、场地费由甲方承担,燃气消耗费用由乙方承担。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5项目实施地点
2.6服务期限
自2022年4月8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b.投标人具备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b.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盖章。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d.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e.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要求: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