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天水市黄龙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距天水市直线距离约50km。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800MW,额定水头602m,距高比4.0。初选6台300M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单机额定流量57.6m3/s,电站满发利用小时数6h。枢纽建筑物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泄水、补水建筑物等组成。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上水库位于渭河左岸支流(北峪沟)五马河上,史沟村下游,初拟正常蓄水位1870m,死水位1840m,调节库容842万m3。下水库位于渭河左岸支冲沟庙坪沟沟口附近,初拟正常蓄水位1260m,死水位1230m,调节库容842万m3。目前上、下水库均有简易交通可以到达,交通条件便利。
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本工程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上、下水库挡水坝、厂房及输水系统为1级建筑物。
2.4 招标范围
按照《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10337-2019)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勘察设计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工作内容和深度,开展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为勘察、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所需完成的专题研究(除甲方委托其他第三方承担的专题外)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项目预可工作启动后,应首先开展社会和环境敏感因素排查。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为止。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1.2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
3.1.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担任过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职务。
3.1.6拟派项目设总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3.1.7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至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