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真空皮带脱水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1-006)
1. 招标条件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真空皮带脱水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真空皮带脱水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2.2 规模:3套真空皮带脱水机及其附属系统。
2.3 建设工期:2022年2月20日-2022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真空皮带脱水机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真空皮带脱水机设备,包括3套真空皮带脱水机系统及其附属系统、3套石灰石旋流器、1套废水旋流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石洞口第一电厂施工现场。
2.7 开始交货时间:预计2022年4月20日或以甲方通知交货时间为准卖方应按合同拟定的需求数量备足货源,根据买方要求及时送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项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真空皮带脱水机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以及能反映机组台数和容量、真空皮带脱水机出力等关键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