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煤矿胶带运输机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3-23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胶带运输机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主井为斜井,坡度 12°;副井为斜井,坡度 5.5°,风井为立井,井径 6.0 米。
2.2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3 规模:800万吨。
2.4 工期:根据招标人的采掘接续安排,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单个安装工程的工期如下:
G3-1202运输顺槽胶带机安装工期35天。
G3-1204运输顺槽胶带机安装工期35天。
G3-1108运输顺槽胶带机安装工期45天。
2.5 招标范围:
G3-1202运输顺槽胶带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安装长度2350米。
G3-1204运输顺槽胶带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安装长度2000米。
G3-1108运输顺槽胶带机及附属设备安装,安装长度3700米。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2份煤矿井下采掘或运输设备安装合同业绩;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