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发电 2022年度第一批1000吨液氨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399号
1. 招标条件
山东日照发电 2022年度第一批1000吨液氨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日照发电 2022年度第一批1000吨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液氨预估数量1000吨
2.3 预计使用时间:2022年4月-2022年8月。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液氨,预估数量1000吨,外观;氨含量;残留物含量。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山东日照发电 仓库。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至四个月,分批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一日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提供承运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项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