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伊敏盛达建筑工程 工程机械等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07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伊敏盛达建筑工程 工程机械等设备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呼伦贝尔伊敏盛达建筑工程 施工所需工程机械等设备
2.3 服务范围:吊车、运输、工程机械等设备租赁,并提供设备操作人员及设备使用的燃油。租赁数量、运距、工作量、工作位置均以甲方施工需求为准进行安排。
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近年内,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设备租赁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