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榆阳300兆瓦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建设期植被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30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榆阳300兆瓦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期植被恢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榆阳区300兆瓦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兰家峁、方家畔村,距离榆林市区约43公里,计划装机容量300兆瓦,占地面积5917144平方米。电站位于陕西省最北端,地处毛乌素沙地腹部,属典型的风沙草滩区,地形多为固定或半固定沙丘,地面表现为风沙土,气候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海拔高度1231m-1242m。
本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采购固沙障蔽、植物种子、苗木,运输、种植、人工、机械、浇水,养护等,符合植被恢复设计规范及质量要求,并取得林业部门验收通过。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0个日历天完成工作内容,工程结束后养护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2项园林绿化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