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湾电厂1号主变冷却器改造设备购置
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3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
1. 招标条件
漫湾电厂1号主变冷却器改造设备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建设工期:设备安装工作计划结合2021-2022年度1号机组检修开展,具体工期以调度批复的检修工期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号主变冷却器改造设备购置。
2.6设备改造方案设计
设备改造方案设计,包含整体布置、安装详图及与主变油管路、冷却水管路接口配合及安装基础等的设计。潜油泵、冷却器参数、型号、计算、设计等须编写详细的设计报告,经漫湾电厂审核同意后方可生产制造。要求新冷却器组的安装不改变与主变的连接方式,同时新冷却器的接口尺寸须与漫湾电厂2-6号主变冷却器尺寸相互匹配。
2.7技术服务
为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协助买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提供设计联络、培训、售后维护等服务。
2.9 交货期:所有冷却器及附件须于2022年06月01日之前运抵漫湾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近五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单台换热功率200kW及以上的强迫油循环水冷却器的3个及以上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表及对应合同影印件;上述3个项目范围内至少有9台及以上冷却器投运的用户证明。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0或ISO9001等相关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设备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厂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