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
外围区域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202-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外围区域桩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2台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外围区域桩基工程。
主要工作范围:7552米PHC桩以及2005立方米钻孔灌注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