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
夜休宿舍楼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428)
项目所在地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夜休宿舍楼建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三热电厂于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黄草洼村。本项目拟在厂区内建设一栋职工夜休宿舍楼。
2.2规模:2×300MW;
2.3工期:计划工期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建设一栋职工夜休宿舍楼,包括建筑工程及外网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2743.43㎡,结构形式为地上3层砖混结构,一层高3.3m,二三层层高3m。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至少2份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合同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