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贵阳某单位文化建设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横幅、550喷绘、写真海报、灯箱灯片、灯箱软膜、刀刮布、桁架租赁、2mm亚克力板UV、1cmPVC板UV以及其他广告类商品的设计、施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每次采购清单。
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入围供应商数量:五家。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4家,且至少淘汰两家供应商。
二、采购预算
项目采购预算为:详见每次采购清单。
本项目的最高限制单价为:
横幅:10元/平方米;550喷绘: 40元/平方米;写真海报:35元/平方米;灯箱灯片:40元/平方米;灯箱软膜:60元/平方米;刀刮布:80元/平方米;桁架租赁:80元/平方米;2mm亚克力UV:200元/平方米;1cmPVC板UV:140元/平方米, 其他广告类商品按照项目实施时的市场价执行。(以上价格含材料、运输、施工、安装、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装修施工费用(如有):按照贵州省现行相关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计算,自报下浮率。
文化建设设计费单列:文化建设设计费最高限制价为单次项目总额的5%。
三、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明确时间年度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确】;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 关于推进全省 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专业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 2.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 。 五、报名方式:为现场或非现场报名。 1、 1.1授权委托人报名的: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邮箱正文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