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绒曲沟泥石流监测预警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绒曲沟泥石流监测预警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境内。
2.2 交通条件: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境内,距芒康县城48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3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从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总工期36个月,其中建设期1个月,运行期35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5 规模:项目含雨量站11套、视频监控6个、泥石流次声监测仪3套、泥位计3套、GNSS测点2个、GNSS基准站1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套。
2.6 范围:负责绒曲泥石流监测设备采购、检验(率定)、安装(含土建),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合同期内监测仪器维护、巡视检查,观测、监测资料整编分析等工作,视降雨监测、视频监测、次声监测等情况及时发出泥石流预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甲级测绘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需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5 年(2017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安全监测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泥石流监测预警监测工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承担过安全监测工程或泥石流监测预警监测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需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