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一级消防站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NZB2022-03-3-56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一级消防站建筑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一级消防站建筑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2*1000MW;招标范围:内蒙古长城发电 上海庙煤电项目一级消防站全部建筑工程,具体施工范围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2022年4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质保期: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电力行业建筑工程施工完工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