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次)谈判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赤水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 招标代理编号:08-12-04E-2022-D-E04066C02
三、 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主副食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技术和商务要求。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项目预算:45万元(含税)
(4)服务
(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一名中标人。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100%,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存档)。
2.2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或2021年由供应商企业自行出具最新的会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2021年新成立的单位,尚未开始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可自行出具承诺依法进行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9时00分至2022年04月07日17时00分 下同)。
5.2谈判文件
八、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