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
厂外输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19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外输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外输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2 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1年12月开工,2023年11月#1机组投产,2023年12月#2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厂外输煤系统管状带式输送机1条、普通带式输送机3条、曲线落煤管4套配套导料槽4套等附属设备供货及安装,输送机配套栈桥供货及安装,补给水输送管道、疏干水用蒸汽管道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项目现场,厂外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之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 2 套 管径为φ600mm 、输煤出力不低于2400t/h、长度不小于1km的管状带式输送机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影印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