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规划验收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东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规划验收及不动产权证办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服务内容:厂区规划条件核实、不动产测量、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证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及单位全过程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按东莞市住建部门、规划部门提出的验收要求,对华能东莞燃机一期工程全厂建筑物进行规划测量,测量完成后,须协调及配合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完成复测,复测完成后,协调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完成规划验收,并取得《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 、《不动产测量报告》 、《分户图》,且对厂前区3栋建筑进行竣工验收及办理不动产权证。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测量,并出具《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 、《不动产测量报告》 、《分户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0栋建筑规划验收,厂前区3栋建筑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对位于东莞市谢岗镇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工程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量、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2.4.1测量内容
本次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2.4.1.1投标人对以下内容进行初测:
控制测量、现状地形图测绘;
面积测量;
建筑物高程、高度测量;
建筑物平面位置测量;
绿化面积测量;
车位数测量。
2.4.1.2投标人完成上述内容的初测后,交由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对以下内容进行按比例复测。按比例复测是指:
地形图100%巡查,房角点按30%复测;
非标准层面积100%复测,标准层面积30%复测;
楼高30%复测;
间距、退缩30%复测。
2.4.2 本次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的内容具体包括房屋面积测量、办证用房屋平面图、房屋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录入工作。
2.4.3投标人负责对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0栋建筑办理规划验收,厂前区3栋建筑办理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
2.4.4投标人负责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及单位全过程协调工作,保证规划验收顺利完成,不动产权证顺利取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为20万元及以上的测绘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