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 2022-2023年
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32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招标条件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 2022-2023年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伊敏电厂装机340万千瓦,达赉湖热电公司装机40万千瓦,海拉尔热电厂装机40万千瓦,满洲里电厂运行7台75T+6台29MW锅炉。
招标范围:伊敏电厂、海拉尔热电厂、达赉湖热电公司和满洲里热电厂2022-2023年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石灰石暂估采购总量约96000吨,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伊敏电厂2022-2023年石灰石采购,暂估采购总量60000吨。
二标段:海拉尔热电厂2022-2023年石灰石采购,暂估采购总量8800吨。
三标段:达赉湖热电公司2022-2023年石灰石采购,暂估采购总量6200吨。
四标段:满洲里热电厂2022-2023年石灰石采购,暂估采购总量21000吨。
交货地点: 伊敏电厂、达赉湖热电公司、海拉尔热电厂和满洲里热电厂。
伊敏电厂供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海拉尔热电厂供货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达赉湖热电公司供货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满洲里热电厂供货期: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累计不低于300万元石灰石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资格审查,业绩相同的,以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