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福州 2022年度液氨下半年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4-1-165-01 )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福州 2022年度液氨下半年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能源开发 福州 2022年度液氨下半年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
2.2规模:4*350MW+2*660MW。
2.3计划供货期:本项目合同期限半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液氨1800吨。
2.5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能源开发 福州 脱硝氨区。
2.6交货期:接到买方供货订单后根据现场需求时间到货。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少有一年液氨年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吨。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果是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代理授权书。
3.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若生产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只接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代理商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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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