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动响应监测系统信号处理成套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390-01)
1. 招标条件
本 西安热工研究院 动响应监测系统信号处理成套设备框架协议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 动响应监测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展汽轮机动响应监测的发电厂。
2.2 规模: 为适应火电机组不断提升深度调峰能力和多工况运行灵活性,增强热电机组在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同时保障机组灵活性运行期间的安全,西安热工研究院 将在2022年5月-2024年5月陆续对深度调峰机组的加装特制的动响应监测系统。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上述设备数量均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项目地点
2.7 交货期:每笔订单确定后8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用于监测汽轮机叶片振动的采集器的开发或销售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