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卸车系统翻车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2320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铁路卸车系统翻车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20]1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20%、银行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位于贵州省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配套建设的铁路货场专用线主要承担附近电厂、焦化厂的货物运输任务,到发运量为650万吨/年。铁路货场专用线中的卸车系统设置一台“C”型单车翻车机,年卸车能力约400万吨,并配套设置一套火车采样机及一台带式输送机,同时负责电煤及精煤的卸车及运输工作。电煤与精煤共用一台带式输送机。至转运站后电煤通过管带机输
2.2招标范围: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铁路卸车系统翻车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翻车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配合监造、供货、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培训等。火车采样机、带式输送机、管带机不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向设计单位提资工作;设备交货计划须满足本项目卸车系统建设需求,初步计划为2023年4月开始供货,至2023年6月全部供货完成。具体交货进度安排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2.4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所提供的授权委托证明须注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产品不得侵犯到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ztb/unit/login/register.jsp),如未注册,将影响投标人投标及相关发票的开取情况,财务将按投标人录入的发票信息开具发票。
4.5 注:因贵州省贵阳市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已进行区域管控,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按4.1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待贵州省贵阳市开启邮寄服务后邮寄相关资料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地点贵阳市白云区刚玉街贵铝宾馆。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