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徽公司宿州电厂埇桥永镇大营风电场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宿州电厂埇桥永镇大营风电场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864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埇桥永镇大营风电场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工程建设10台5.0MW机组,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场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永镇镇、大营镇等地;风场外部交通较为发达,场址为平原地区,地势起伏较小。依据本项目可研报告(收口版),风电场理论发电量为18936万kWh,年上网电量13568万kWh,平均满发小时数为2714小时。
本项目共安装单机容量 10 台 5MW 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50MW,轮毂高度160m,采用混塔,风电机组设备由甲方供应。
集电线路分为 2 回, 每回集电线路带 5 台风电机组。集电线路总体采用架空方式, 各风机采用直埋电缆敷设至附近杆塔, 架设至升压站外电缆终端塔,后采用地埋电缆敷设至站内 35kV 开关室。集电线路路径总长26.4km。架空段路径总长23.2km,电缆段路径总长3.2km。
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内安装一台 50MVA 主变, 110kV 侧采用线变组接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每段 35kV 母线配电装置采用户内移开式金属铠装成套开关柜形式,单层单列布置于 35kV 预制舱内。
本项目拟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系统 110kV 国能光伏升压站。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本标段不含该送出线路工程)。
工期:开工时间暂定2022年11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3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3月30日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最终以上级公司下达的本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1.2招标范围
(一)设计工作范围。
设计范围为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各类设备技术规范编制等阶段。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专项评审等),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设计:风电场土建工程(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35kV线路基础、塔架、110kV升压站土建、升压站配电装置建构筑物及屋外配电装置、生产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施工临时建筑及场内施工道路等)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电气设计:绘制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专业的接线图、布置图、设备安装图、原理图、端子图、电缆埋设/敷设图、集电线路设计、通信网络图及施工技术说明书等。
3)消防、环保及水保工程优化设计:绘制消防、环保及水保工程施工图,编制消防、环保及水保工程施工技术说明书。
4)其他有关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可研审查、设计原则审查、项目整体策划及审查以及满足电网公司要求的其它审查)。
(二)建筑安装工作范围。
1.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台、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等工作。
2)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本工程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施工和基础预埋件的埋设等。
3)风力发电机组和塔架安装:主要包括:塔筒门梯安装、塔筒(混塔)吊装、叶轮组装、机舱吊装、叶片吊安装、电气安装等。
4)风场区域的水保及环保工程等附属工程。
2.110kV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
1)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综合楼、附属用房、围墙等。
2)110kV变配电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3)电气设备埋件及安装工程。
4)所内道路工程:站内道路、进站道路等
5)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6)建筑装修工程。
7)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
8)升压站内园林绿化工程
9)110kV升压站内主变储油坑及电缆沟工程。
10)水保及环保工程
3.电气设备安装。
本风电场电气设备安装包含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设备(含混塔等全套设备)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集电线路施工,主变安装,110kV及35kV配电装置安装、SVG安装、接地变(含所用电)安装,控制、测量、保护、安防、通信、交直流控制电源设备、采暖通风设备、照明、消防、给排水设备、专用设备以及满足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其它设备的安装。(本次招标范围不含110kV送出线路工程)
4.设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箱式变压器、电缆、线路塔材、导线、光缆、绝缘子、金具、跌落保险、避雷器、升压站内主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SVG无功补偿、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保护、涉网设备、通信设备、一次调频、电网系统建模、功率预测、视频安防、远程集控中心接口等)等全部软硬件设备,风电场消防设备、给排水、暖通工程设备、备用电源设备。包括上述设备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还包括甲供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锚栓等的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风机基础、升压站永久征地约23亩,征地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征林、征地的补偿费用,招标人已经完成;根据本工程建设需要,临时用地(如风机吊装场地、临建设施场地等)的租用及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的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长期用地(如集电线路的杆塔等占地)的租用的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风电场场内道路(包括且不限于检修道路等)的租地手续办理、三年租地费用(自租地补偿协议签订起始)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方协助。具体租用地面积,以满足本工程建设投运要求为准,自行确定;本工程涉及的其它占用林地、土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等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5.2投标人负责林业、土地、环保、迁改线、水保、气象(防雷)、节能、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5.3投标人应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服务,各类培训、设备调试及其他电气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服务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开关站、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5.4投标人负责的具体工作范围(不限于以下):
1)负责办理或协助招标方办理:项目电力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备案、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合同备案、稳评等相关手续;并网启动批准书、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通信接入手续等相关手续及相关部门的报资协调工作。
2)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备案及验收、气象防雷审查等的相关工作;
3)负责办理各阶段质量监督相关手续;
4)负责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恢复、监理、监测和验收,并网前的环保试生产批复,职业卫生安全评价;负责水保“三同时”专项工作。
5)负责场内保护定值(包含线路保护定值)的计算、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
6)办理锚栓、高强螺栓强度、预紧力、塔筒、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及工程质量评价等第三方检验、检测及建设期工程测量控制网建立(含施工、测量等)、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成果报告,并支付全部费用;
7)完成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保、复垦、消防、质监、技术监督、供电、职业健康评价、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
5.5投标单位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地方协调、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手续办理、验收检查、属地要求等各类工作及费用。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110kV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与110kV升压站暂以出线门型构架线路侧挂线点为界,门型构架及跳线属投标人承包范围,该分界点升压站侧为投标人承包范围,与该范围相关的线路保护系统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标人应确保所选设备的型式、型号、制造厂家与对侧的线路保护设备相同。分界点升压站侧的设备及系统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2.1.3 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本工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因现场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机点位调整,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综合报价总费用不因点位调整而发生变化。
本工程风机运输不设分界点,风机设备(含塔筒)供应厂家负责设备从工厂运输至本工程指定的风电场各机位,负责运输车辆高速公路运输与下站;本工程投标人负责运输车辆高速公路下站后至各机位的地方道路运输的所有协调、清障、拖拉牵引、桥涵检测改造加固、路面及弯道扩宽改造、树木、电力和通信线杆、广告牌、道路隔离带及房屋拆迁以及大件运输完毕后桥梁移交、道路原状恢复等跟大件运输相关的费用。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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