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哈密)新能源 智慧风电场可视化辅助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哈密)新能源 智慧风电场可视化辅助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971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集控中心作为新疆公司的调度中心,对各场站的设备监盘,一直处于远程管理模式,只能通过系统后台反馈的数据、报文判断机组运行情况,无法每天深入现场,直观掌握机组、箱变、主变设备以及人员作业状况。
智慧风电场可视化辅助系统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完成以下内容:
1、自主开发智慧风电场可视化辅助系统软件及数据库;
2、软件、数据库接入国华新疆公司集控中心三区平台;
3、绘制15个风光场站的实景建模动态图;
4、融合国华新疆公司现有的综合管理平台,将数据接入可视化辅助系统,后续根据新疆公司集控中心搬迁工作将可视化辅助系统接入新疆公司反恐达标建设平台中;
5、根据数据自动生成设备红外仪测温分布图,根据设备实时温度数据展现动态红外测温分布图,直观的看出相同机组、相同环境、相同地形情况下设备、部件、组件超温预警;
6、根据智能穿戴设备数据实时展示人员、设备动态信息。
2.1.2本项目适用于国华新疆公司智慧风电场可视化辅助系统的有关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指标、性能、结构等,还包括资料交付及技术档等。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现场设备界面及运行、环境要求。
2.1.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ITSS)3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EC27001)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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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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