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江南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江南公司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059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吉林江南热电 位于吉林市江南高新工业园区,距离市区约2公里,交通方便。于2011年1月6日投产,机组装机容量为2*330MW供热机组,配套安装了两台石灰石粉-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单循环。两塔共用一套石灰石粉浆液制备装置。石灰石粉通过石灰石粉罐车自带的气动卸车装置卸入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仓设有除尘器。 使用运行条件:石灰石粉-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浆液制备箱。招标范围为石灰石粉招标采购22500吨。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首次通知送货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或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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