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藏公司那曲色尼区100MW风电项目主变压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122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西藏公司那曲色尼区100MW风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境内。风电场场址中心点坐标:N31º28.943",E91º58.340"。风电场地形略有起伏,海拔高度为4500m~4750m,场址位于色尼区北部,与色尼县城直线距离约6km,场址附近有G6高速、G109、G317国道通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配套容量的箱式变压器及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规划建设1台100MVA主变压器。110kV侧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方式,拟以1回110kV架空线路出线接入电网。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底实现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
西藏公司那曲色尼区100MW风电项目工程配套的110kV、100MVA主变压器。它包括变压器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交付、出厂检验和试验等。
2.1.3交货
2.1.4交货期:2023年7月1日前完成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主变压器(额定容量≥100MVA,额定电压≥110kV)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100MVA,且额定电压≥110kV)三相双绕组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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