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7号汽轮机保温材料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126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7号汽轮机保温材料升级改造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含国能台山7号汽轮机保温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包含7号机高中压缸及4个高压汽门、4个中压汽门组保温材料及更换,其中高压缸面积约85平方米、4个高压汽门组面积约155平方米、中压缸面积约150平方米、4个中压汽门组面积约240平方米,高、中压缸端部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面积约25平方米,共计约655平方米。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备货,安装计划2023年1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机组或设备停运时间提前通知,投标方自收到送货通知后3天内到,安装施工工期约30天。
2.1.4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施工安装部分进行分包的,可不具备以上资质,但需承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分包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1000MW火电机组可拆卸式保温材料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本项目只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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