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13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清远电厂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总投资150亿元,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完成。一期建设2×1000MW机组,二期建设2×1000MW机组,两期均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环保设施。
本项目于2022年11月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以粤环审[2022]29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进行批复,预计2023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预计2025年11月和2026年1月实现双机双投。
2.1.2招标范围: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并依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对国能清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生活区以及灰场扩容建设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施工期环境监理(含施工期环境监测)和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按时出具环境监理报告,整理资料出具环评验收报告并协助招标人进行环评验收等所有工作(含环境监理和环评验收资料的整理归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二期扩建工程通过环保验收结束。本项目环境监理服务预计2023年4月20日开始,至2026年8月20日结束,服务期4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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