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石嘴山兴达工贸公司锚固剂树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151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夏石嘴山兴达工贸 |
12035245 |
不饱和聚酸树脂\220kg/桶 |
吨 |
980.00 |
2 |
宁夏石嘴山兴达工贸 |
12354944 |
锚固剂稳定剂\MG-3\220kg/桶 |
千克 |
8000.00 |
2.2 其他:2.2.1交货时间:订单下达后30天内(具体日期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指定时间)。
2.2.2交货
2.2.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
2.2.6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
2.2.7框架协议调价原则:本协议项下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价格不做调整;90天以后若因市场价格波动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调价参照依据:参考卓创资讯网(https://)石油树脂发布价,首次调价基准价以开标当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准。
(2)自《锚固剂树脂框架采购合同》签订后,若因采购的锚固剂树脂价格波动需进行调整的,调整原则如下:采购的锚固剂树脂价格波动范围(以当期实际采购锚固剂树脂订单价格与上个核价期锚固剂树脂采购价格比)在±10%(含本数)以内的,锚固剂树脂价格不做调整;采购锚固剂树脂价格波动大于±10%时,锚固剂树脂结算单价予以调整。锚固剂树脂调整结算价格方法为:锚固剂树脂结算单价=锚固剂树脂基本价格标准×(1±0.8×锚固剂树脂市场价格波动率)。
(3)调价流程:中标人根据采购的锚固剂树脂价格波动情况在一个月内提出调价申请,由兴达工贸采购小组审核后报兴达工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备案,由兴达工贸经营管理部负责执行调价。
2.2.8协议终止条件:订单累计数量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饱和聚酸树脂或锚固剂稳定剂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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