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 新华电厂盐酸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黑龙江 新华电厂盐酸物资采购。
2.2 交货
2.3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工业用合成盐酸1000吨。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并满足以下条件:总酸度的质量分数; ≥31%;铁的质量分数≤0.008%;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0.1%;游离氯的质量分数≤0.008%;砷的质量分数≤0.0001%;硫酸盐的质量分数≤0.03%。
2.4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即供货,供货期限为2024年盐酸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分批交付,交付批次及交付时间应与买方协商确定。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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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五年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面件,包括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