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距离南侧海洋生态红线区约500m,距离东侧航道中心线约2km,距离西侧岱山2#场区西边界约3km,场区东西跨度约10.4km,南北跨度约9.5km,场区总面积约48km2,场区中心点离岸约24km。本工程拟安装36台单机容量8.5MW的海上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6MW。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汇集后由海上升压站的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20kV海缆
2.2规模:306MW。
2.3范围:
2.3.1工程部分:计量站至龙峙变电缆线路土建基础勘察设计、施工;计量站至龙峙变电缆线路电气、通信设计施工调试;龙峙变待用 2LZⅢ间隔设计施工调试;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2.3.2服务范围: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止,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及物资采购,包括基础、桥架安装、附件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配合。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初设概算、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和检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阶段设备系统联合调试、试运营配合、竣工验收和正式验收、质保期的服务等;②工程施工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及其他配套工程;③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3.3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3.4承包范围不包括:不包括施工区域征地、借地、拆迁及第三方政策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
3.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