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泡沫消防车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泡沫消防车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 泡沫消防车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 泡沫消防车1辆,需另配4套轮胎、4套正压呼吸器、3吨泡沫灭火剂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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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