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金昌光伏发电公司光伏3D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金昌光伏公司光伏3D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甘肃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总要求,推动公司创新发展目标,提高员工自主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以产学研深度结合为助力,通过打造科学、规范、标准的光伏虚拟仿真实训室,为职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协作、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提供支撑平台,从而全面提升公司光伏创新能力和创造力,加强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产人员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光伏场运行、检修及安全实训3D虚拟仿真系统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金昌光伏公司光伏3D虚拟仿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金昌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内完成。质保期:1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基于3D建模技术和沉浸式虚拟现实技术,研制面向光伏电站运检实训的仿真系统。根据金昌光伏公司现有综自监控系统的功能基础上,创建一套1:1全范围的综自监控系统软件和基于3D多媒体平台开发的户外一二次设备软件,配套VR虚拟现实技术,研制金昌光伏公司电站一套整体的仿真培训系统,作为华能西北区光伏运维人员的实训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风电或光伏运维相关的3D虚拟仿真系统开发或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