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 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机舱变压器及高压环网柜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 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机舱变压器及高压环网柜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榆县。
2.2 规模:中溢集团 (吉林)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A期20万千瓦拟安装单机容量6.25风电机组32台;中溢集团 (吉林)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B期5万千瓦拟安装单机容量6.25风电机组8台。
2.3 建设工期: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12月30日项目全容量并网。
2.4 标段划分: 1个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计划采购40台7000KVA干式变压器、40套高压环网柜及相关附件。
2.6 交货地点: 设备所属项目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中溢集团新能源科技 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2023年11月01日开始供货,2023年12月10日前全部供货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近4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00台风力发电机舱内置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干式变压器供货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