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HZB-23-QCS024
3、项目序列号:——
4、 5、项目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项目内容:镇宁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 (2)采购数量:一批。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20万元。 (5)供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次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并交付使用。 (6) (7)验收方式: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组织验收。本项目执行标准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 (8)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成功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一般资质要求: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提供投标人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审计报告(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者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③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④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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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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