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LXZB2024- 8 | |||
发布日期 | 202 4 年 1 月 22 日 | |||
一、发包条件 | ||||
汤池镇 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镜石村镜石路安全防护工程 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 六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 舒城县 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汤池镇 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镜石村镜石路安全防护工程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乡振组中心( 2023)14号 | |||
3 、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 | |||
4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5 、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 汤池 镇境内 | |||
6 、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 499480 元 | |||
7 、计划工期 | 30 日历天 | |||
8 、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9 、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 1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市政 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 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 | |||
2、拟派 | 市政 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 202 4 年 1 月 24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 预承包人报名时,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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