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性项目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松桃县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松发改生态(2024)10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一)资源化利用部分:对982户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量166.7立方米/天配套DN200管1115米,DN110管11772米,检查井67座,下水池140座,小方井380座,0.2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292座:0.4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137座,0.6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40座,0.9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19座,1.2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6座,1.6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座,2.0立方米/天三格净化池1座,生态沟690米,隔油沉淀池222座,回用水泵24台,灌溉管 2400 米。(二)污水处理部分:对214户污水收集治理,新建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共6套,其中:3.0立方米/天处理设施1套;4.0立方米/天处理设施4套;6.0立方米/天处理设施1套;处理规模为25.0立方米/天。配套DN300管152米,DN200管2182米DN110管2580米,检查井114座,下水池214座,小方井128座,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出水水质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三级标准。2.1.3、总投资:599.86万元。2.1.4、合同估算价:5339848.82元。2.1.5、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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