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772
2.3 采购类型:货物
2.4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电池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 数量 | 单位 |
1 | 1.5吨步行电动助力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70-80AH或48V/20AH 锂电池 | 3 | 台 |
2 | 2吨站驾电动托盘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 3 | 台 |
3 | 2吨站驾电动堆高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 4 | 台 |
4 | 1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40-300AH 锂电池+快充 | 1 | 台 |
5 | 3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3台)、420-480AH(1台) 锂电池+快充 | 4 | 台 |
6 | 3.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1台)、420-480AH(5台) 锂电池+快充 | 6 | 台 |
7 | 3.8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420-480AH 锂电池+快充 | 1 | 台 |
合计 | 22台 | |||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 | ¥2,800,000.00 |
2.5 交货期: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2.6 交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代理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10)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铅酸电池及锂电池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1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从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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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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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ec-ec.com.c